飞天揽月 逐梦九天 听总书记寄语中国航天
党纪学习教育·学条例 守党纪 |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
踔厉奋发新征程 | “人工智能+”加出发展新动能

注意!北京虚构租房合同5年内不得申报积分落户

发布时间:2019-05-29  来源:央视网-北京青年报  字体大小[ ]

   原标题:北京:虚构租房合同5年内不得申报积分落户

  本报讯(记者 解丽)本市2019年积分落户的申报正在进行中。日前,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发布《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重要提示》。提示中指出,近期,有市民反映,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积分落户为名,虚构本市住房租赁合同并从中牟利。对此,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住房租赁备案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。经查证属实的,将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并依据积分落户政策有关规定,取消相关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;已经落户的,予以注销。

  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提醒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注意:根据《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》(京建法〔2017〕21号)规定:“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。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进行核查。”虚构租赁合同进行租赁备案属于违法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有关部门将注销备案;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助申请人弄虚作假的,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;涉嫌犯罪的,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同时强调,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强调诚信原则,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住房租赁备案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。市民如发现有中介机构、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,可向北京市住建委举报,北京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情况进行查证,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。经查证属实的,将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并依据积分落户政策有关规定,取消相关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;已经落户的,予以注销。市住建委房屋租赁虚假备案举报电话:65883209。

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崯嶧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